KM12DL500FSD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环保信息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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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环保信息 信息公开编号:CN FC G3 00 0B13000017 000001
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声明:本企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环境保护部相关规定公开机动车环保信息,本企业对公开的所有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。本公司承诺:我公司型号为KM12DL500FSD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符合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三、四阶段)》(GB 20891-2014)第三阶段的要求,并能够符合标准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。
第一部分 发动机基本信息
第二部分 检验信息 8 型式检验信息:
第三部分 污染控制技术信息
本发动机环保关键零部件(喷油泵、喷油器、增压器、EGR、ECU、排气后处理系统)明显标注了永久性标识,标识内容包括该零部件的型号和生产企业名称(全称、缩写或徽标),详见附表。 第四部分 制造商/进口企业信息 20 法人代表:张伟 21 地址: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丁庄路88号 本信息内容可访问本公司官方网站(index.php)查询。 附表
注:排气后处理系统标识应标明排气后处理系统型号及其生产厂、封装生产厂、载体生产厂和涂层生产厂。
企业名称: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时间:2017-12-27 09:21:47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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